序言
醫院歷史沿革:醫院成立于1958年秋,名為吳縣第二人民醫院籌備處,1959年改名為吳縣木瀆人民醫院,1966年與吳縣血吸蟲病防治站合并為吳縣人民醫院,1995年因吳縣撤縣建市,改名為:吳縣市人民醫院,同年再改名為吳縣市第二人民醫院,1998年與吳縣市中醫醫院合并,院名為吳縣市第二人民醫院、吳縣市中醫醫院,2001年因撤銷縣級吳縣市,設立蘇州市吳中區、相城區,醫院更名為蘇州市木瀆人民醫院、吳中中醫醫院,2009年通過省衛生廳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評審,2013年8月掛牌為蘇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蘇州市木瀆人民醫院,2015年2月正式成為三級乙等中西醫結合醫院。
醫院的愿景與使命:進入新時代,醫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健康中國戰略,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加強黨的領導,持續深化改革創新,努力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性的運行新機制,建立醫院決策、執行、協調、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制,健全權責清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重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著力加強基層黨組織、精神文明、醫德醫風和醫院文化建設。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醫療衛生職業精神,激發員工愛院、敬業、奉獻的熱情,不斷增強員工凝聚力,進一步提升蘇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總體水平,并以人才學科建設為重點,以完善制度為保障,充分發揮醫院中醫藥特色的潛力,加強中醫藥的傳承與創新,應用現代診療技術,致力于中醫藥事業的振興與發展,堅持中西醫結合的發展思路,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全力打造醫院品牌形象,發揮中西醫結合的優勢,更好服務人民群眾。努力建設成為技術先進、服務卓越、管理一流、中西醫并重、醫教研同步發展的三級甲等中西醫結合醫院和大學附屬醫院,最終成為具有示范水平的現代化綜合性區域醫療中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67號)、《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11號)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舉辦主體: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
第三條 醫院名稱:蘇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蘇州市木瀆人民醫院。英文名:Suzhou Integrated Traditional Chinese And Western Medicine Hospital。
醫院地址: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下沙塘39號。
醫院網址:www.monicdavishair.com
第四條 醫院性質: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運營管理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 經費來源:財政差額補助。醫院的開辦資金為人民幣23797.2萬元
第六條 管理體制:醫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是醫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條 功能定位:醫院承擔臨床醫療、醫學教育、醫學科研、預防保健等任務,是蘇州市吳中區西片區域醫療中心,醫院是蘇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的附屬醫院、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籌建單位和安徽中醫藥大學教學醫院。是吳中區西片醫聯體的牽頭單位。
第八條 醫院宗旨:弘揚大醫精誠 患者利益至上。
第九條 醫院文化:醫院以黨建引領醫院文化建設,把握正確導向,牢牢掌握意識形態主導權,不斷創新文化建設激勵機制和文化載體,傳承優良傳統,弘揚先進文化,為員工思想教育提供陣地。
醫院院訓:“和諧 誠信 敬業 創新”。
院徽釋義:蘇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蘇州市木瀆人民醫院始建于1958年,中國傳統紋樣的圓形印章圖形使其品牌形象既具有傳統意味,又充滿了現代美感。將木瀆和吳中的首字母“M”和“W”,融合成代表醫院的十字,集院名、文化內涵等元素于一體,具有強烈的個性特點。相互呼應的“M”和“W”、中文和英文,象征著木與本、陰和陽、中醫和西醫、醫生與病患間相互的關系,傳達出醫院對病患的關懷和愛護的服務理念?;照碌念伾捎霉艠惴€重的棕褐色和古典大方的茶綠色,可視為中西醫結合,也象征著土地孕育著生命。雅致的顏色也展示了醫院中醫博大精深的文化、包容及傳承特色,體現繼承并創新發展的新時代醫院面貌。
醫院院歌:“肩負人民的重托”。
第二章 黨委和政府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黨委和政府履行對醫院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行使醫院的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受益權。主要職責如下:
(一)審議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收支預算等。
(二)對醫院實行行業監管和業務指導,對醫院的運營管理情況實施監測和考核,考核結果與醫院財政補助掛鉤,促進醫院履行運營管理目標。
(三)任免、聘用和管理醫院黨政領導班子,對其開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考核結果與其薪酬、聘任和獎懲掛鉤。
(四)對醫院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運營情況進行監管,監督醫院保障國有資產安全和完整。
(五)建立健全醫院補償機制、運營管理和監督評價制度,落實投入保障政策,保障醫院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 醫院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醫院依法依規進行運營管理和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行使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中層干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醫院發展規劃制定實施、學科??平ㄔO、人才培養、知識產權保護和成果轉化等運營管理自主權。
第十二條 醫院的業務范圍以機構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業務范圍和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執業許可證登記內容為準。
第十三條 醫院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醫院的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第十四條 醫院的主要職責和義務:
(一)貫徹執行新時期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為人民群眾提供醫療、預防、康復、保健、健康體檢、健康教育和公共衛生服務。
(三)承擔醫學院校臨床教學,督促院內醫護人員繼續醫學教育,促進醫學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開展醫學科學研究,推動醫學科技成果轉化。
(五)開展黨風廉政和行風職業道德建設。
(六)開展對外交流和區域合作。
(七)承擔上級部門指令性醫療服務、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助、公共衛生以及重大活動醫療保障等任務。
(八)按照上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支援邊遠、貧困地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九)建立醫聯體內管理部門,制定各項工作制度,完善雙向轉診、對口扶持、綠色通道等工作機制。根據實際情況構建統一、節約、高效的運行機制,確保醫療服務順暢高效。
(十)承擔上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醫院接受上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章 醫院內部治理體系
第一節 黨政領導班子
第十六條 醫院設立中國共產黨蘇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委員會(以下簡稱醫院黨委)。醫院黨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二)依照有關規定討論和決定醫院改革發展、財務預決算、“三重一大”、內部組織機構設置,以及涉及醫務人員權益保障等的重大問題。
(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領導醫院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認真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醫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創新用人機制,優化人才成長環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和宣傳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弘揚崇高精神,加強醫德醫風、精神文明和醫院文化建設。
(六)完善醫院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提升組織力,增強政治功能,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抓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
(七)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紀檢機構履行監督責任,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八)全面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做好統戰工作。
(九)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
第十七條 醫院黨委下設若干基層黨組織。醫院黨委及基層黨組織各設書記1名。醫院基層黨組織數量及黨組織委員數量、副書記職數按照上級黨委批復的數量以及編制部門核定的領導職數設置。黨委、總支(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基層黨組織選舉有關規定產生。醫院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
第十八條 醫院黨委書記是醫院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負責協助黨委書記分管組織、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宣傳、統戰等工作。醫院黨政領導班子其他黨員成員要嚴格落實“一崗雙責”。
第十九條 醫院設院長1名,副院長職數按照編制部門核定的領導職數設置。副院長負責協助院長分管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及財務管理等各項工作。
第二十條 院長是醫院運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財務管理工作,并承擔主要行政責任和相應法律責任。
院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經醫院黨委審定的醫院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管理制度、基本建設項目、重要資源配置方案、年度預算等。
(二)組織制訂,并實施審定后的醫院內部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和崗位職責。
(三)落實政府辦醫目標,組織提供基本醫療服務,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落實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目標,加強學科隊伍建設。
(四)負責組織制訂,并實施審定后的體現公益性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和符合行業特點的內部薪酬分配制度。
(五)負責醫院的日常運行管理,確保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 醫院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醫院紀委)。醫院紀委在醫院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全面落實監督執紀責任。主要職責如下:
(一)檢查醫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醫院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
(二)監督黨員干部特別是關鍵崗位、重要人員履職和用權情況。
(三)開展黨紀教育,推進廉政文化,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和法紀防線。
(四)開展作風督查,促進醫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規范,構建系統化防治腐敗工作制度體系。
(六)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堅決懲治腐敗行為。
第二十二條 醫院紀委書記是履行醫院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醫院紀委委員和紀委副書記數量按照上級紀委批復的數量和編制部門核定的領導職數設置。醫院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由上級紀委監委會同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上級黨組(黨委)確定人選,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選舉產生。醫院紀委每屆任期與醫院黨委的任期相同,并按期進行換屆。
第二十三條 醫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聘任管理、任期、任期目標、考核評價以及薪酬分配等事項,由上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醫院為黨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將黨組織活動經費納入醫院預算,支持醫院黨組織按照有設施、有標志、有黨旗、有資料、有制度、有臺賬的“六有”標準加強黨員活動場所建設。
第二節 決策機制
第二十五條 醫院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討論,做出決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組織實施。醫院建立健全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決策重大問題的議事規則。不是黨委委員的院長、副院長可列席黨委會議,黨委書記、副書記及紀委書記等可視議題情況列席院長辦公會議。
第二十六條 醫院黨委會議主要研究和決定醫院如下重大問題:
(一)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黨委的重要會議、文件和指示精神,以及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審定和修改醫院章程和黨委的重要決定、決議及上報上級黨委的重要請示或報告。
(三)審定醫院內設機構和崗位設置方案、調整方案;審定醫院薪酬分配方案。
(四)審定醫院干部任免和職稱評聘事項;審定醫院人才招聘計劃。
(五)審定醫院年度經費預決算方案、重大財務開支事項、重大項目立項與籌資方案、重大基建項目設計方案,審查醫院年度經費預算執行情況。
(六)審定醫院重大對外合作事項。
(七)審定醫院黨建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和加強醫院廉政建設、醫德醫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醫院文化建設的方案。
(八)聽取和審議醫院院長、醫院紀委和醫院群團組織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九)研究醫院黨建、黨員發展、員工政治思想教育等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十)討論決定涉及醫院改革、發展、穩定方面的重大事項,以及其他需要黨委會研究的事項。
第二十七條 院長辦公會議主要討論如下事項:
(一)審議貫徹落實醫院黨委會議決議、決定和重要業務工作的方案。
(二)審議需要提交黨委會審議的人財物資源配置和業務管理議題。
(三)審議醫院重要業務工作制度和業務工作計劃。
(四)聽取醫院業務工作部門、學術委員會等工作匯報,并研究決定相關工作部署。
(五)研究醫院其他重要業務工作事項。
第二十八條 醫院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集體討論和決定問題前,參加會議人員應當就提交會議研究審議事項深入溝通;會議召開時,應當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各種意見和理由應當如實記錄。會議實行主要負責人末位發言制度,并嚴格執行保密紀律。會議討論中,凡涉及與某參會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其他親屬有關系的議題,該參會人員應該回避。會后要對因故未能參加會議的成員通報集體決定程序和會議決定。
醫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集體做出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反映,但在上級沒有做出新的決策前,除執行決定會立即引起嚴重后果等緊急情況外,必須無條件執行已做出的決定。
第二十九條 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黨委委員參加并享有表決權。根據議題內容和實際工作需要,由黨委書記確定列席會議的人員,列席人員無表決權。黨委會議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少數服從多數,形成會議決定。黨委會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會議須由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出席方可舉行。
第三十條 院長辦公會由院長召集并主持,醫院行政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會議,根據議題內容和實際工作需要,由院長確定列席會議的人員。院長辦公會議由院長綜合參會人員的意見做出會議決定。院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周召開1次;院長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院領導班子會,會議須由三分之二以上行政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方可舉行。
第三節 內設機構
第三十一條 醫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編制部門的規定,結合醫院宗旨、發展目標、業務范圍和實際需要,本著精簡、高效、統一的原則,設立職能部門和臨床醫技部門。內設機構負責人包括正(副)科長(主任)、正(副)科主任、正(副)護士長等。
醫院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執行醫院管理決定;執行、細化醫院在黨務、行政和業務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為醫院資源配置、業務工作和考核評價等提供決策依據與管理支持。
臨床醫技部門主要職責:依法組織開展學科范圍內的相關醫療執業活動,為患者提供診療、護理、康復和健康咨詢等服務;負責提高本科室質量管理和病人服務水平;開展學科建設、醫學教育、人才培養和科研工作;承擔醫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二條 醫院設立黨委辦公室和紀檢監察機構,分別負責處理醫院黨委、紀委日常工作事務。
第三十三條 醫院實行院、科兩級管理責任制。醫院本著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在人、財、物等方面明確科室相應的管理權限,指導和監督科室在醫院授權范圍內自主管理。
第三十四條 醫院建立健全內設機構負責人聘任管理、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管理、考核評價管理制度以及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監督約束、退出等機制??浦魅危崎L)是科室的行政負責人,聘期一般為4年,期滿后需競聘上崗。
第三十五條 醫院推行科室民主管理。各科室應建立科室民主管理小組,對涉及科室內部的重要管理制度、重要設施設備優化配置與采購、藥品遴選、人才引進、評優評先、晉升晉職、科研課題申報、員工績效考核與績效工資分配等重大事項,進行民主科學決策??剖颐裰鞴芾硇〗M召開會議,應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小組成員參加,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表決重大事項。
第四節 專業委員會與群體組織
第三十六條 醫院根據工作需要設立醫療、護理、藥事、設備、耗材、倫理等各專業各條線委員會,輔助醫院行政領導班子對相應具體事務進行專業化決策與管理。各委員會主任和成員由院長提出人選,報醫院黨委會議審定,院長任命。各專業委員會依照章程運作。
第三十七條 醫院建立和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制度。職工代表大會是醫院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監督的權力機構。醫院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在職代會休會期間,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職工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第三十八條 醫院職工代表大會接受醫院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并審議院長工作報告及醫院相關重大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與職工合法權益有關的方案和基本規章制度。
(三)審議有關職工的集體福利事項等有關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四)對醫院行政領導班子進行民主監督和評議。
第三十九條 醫院職工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向醫院黨政領導班子提出提案。對醫院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及職工代表大會的提案,醫院應在3個月內答復。
第五章 醫院員工
第四十條 醫院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醫院實行全員聘任制,與所有員工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依法對員工進行聘任、解聘、考核、獎懲、培訓等管理。
第四十一條 醫院按照以下原則引進、培養、選拔和聘用人員。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五)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原則。
(六)人崗相適原則。
第四十二條 醫院員工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工作職責和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公共資源。
(二)獲得公正評價和各種獎勵及榮譽稱號。
(三)依法享受薪酬、休假、保險等待遇。
(四)知悉醫院改革、建設和發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五)參與醫院民主管理和監督,對醫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聘用合同上明確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三條 醫院員工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員工守則,踐行醫院宗旨和文化理念,自覺維護醫院聲譽和利益。
(二)遵守職業道德和學術規范,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勤奮工作。
(三)廉潔行醫,科學施治,不得收受“紅包”和“回扣”。
(四)法律、法規、規章和聘用合同上明確的其它義務。
第四十四條 醫院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員工守則,對員工提出道德規范、組織紀律、考勤管理、學習培訓、考核管理等規定。醫院全體員工應遵守員工守則。
第四十五條 醫院建立員工考評制度,每年度對員工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聘任或解聘、晉升、獎勵或處分的依據。
第四十六條 醫院建立員工獎懲制度,對有突出成績與貢獻的員工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員工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四十七條 醫院按照蘇州市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要求,根據以崗定薪、按勞取酬、優績優酬的原則,自主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體現以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崗位薪酬標準和內部分配方案。根據醫院改革發展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年薪制、項目工資等多種分配方式。
第四十八條 醫院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員工退休制度,支持具有專業技術特長的員工在退休后續聘留院工作,為醫院的建設和發展再做貢獻。
第六章 財務、資產和后勤管理
第四十九條 醫院經費來源主要包括政府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基本建設撥款收入及其他收入。醫院資產為國家所有,醫院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依法依規實施管理。醫院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醫院資產。
第五十條 醫院執行政府財經政策和預算、資金、資產、采購、經費等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全成本控制等制度。醫院按照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定期向有關部門提交財務報告和相關財務數據。醫院執行全市統一的價格收費付費標準和管理規則。醫院加強內部控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一條 醫院設置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醫院財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等方面工作。
(二)參與制定醫院年度計劃和預算方案,參與醫院重大業務、重大合作的決策,掌握和了解醫院內外動態,及時向醫院黨政領導班子反映并提出建議。
(三)對醫院的財務管理、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十二條 醫院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捐贈預評估制度、捐贈財產財務管理制度、受贈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捐贈管理使用責任制度,接受國內外個人和組織對醫院提供的公益性捐贈。
第五十三條 醫院依據自身實際情況推行后勤服務社會化。醫院后勤管理部門應堅持服務一線工作部門、服務病人的原則,為醫院全體員工和患者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經濟的后勤保障服務,不斷提高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四條 醫院建立健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和工程采購、供應保障、維護管理等制度。
(一)嚴格執行工程管理制度,對于達到規定數額的修繕工程,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二)嚴格執行醫療設備、藥品及醫療耗材等采購制度,并對采購結果實行比對分析,及時糾正異常交易。
(三)依法合理配置適宜醫療裝備,保證裝備配置與醫院功能定位、臨床服務需求相適應。
第五十五條 醫院設置信息部門,負責醫院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工作。
醫院信息管理部門應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加強醫院網絡和信息安全建設管理,完善患者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和技術措施。堅持共建共享共治,推進醫院內部、外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第五十六條 醫院因發展需要,經審批機關批準,醫院可以分立、合并、更名及終止。醫院的分立、合并及所有制變更,應在舉辦主體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醫院因法定情形應當終止的,應在上級黨委和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機構,完成清算工作。醫院終止后的剩余資產,在上級黨委和政府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第七章 業務與質量管理
第五十七條醫院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實施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全面提升患者滿意度。
(一)參與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推進急慢分治,推廣多學科診療模式,拓展藥學服務新領域,延伸提供優質護理服務,推動預防保健、臨床診療、康復照護等服務環節可連續。
(二)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制度,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規范藥品和耗材臨床應用,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三)創新急診急救服務,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
(四)建設智慧醫院,建立健全預約診療制度、遠程醫療制度,全面優化醫院服務流程。
(五)建立健全醫務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第五十八條 醫院建立醫療質量持續改進制度。
(一)嚴格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執業。
(二)嚴格執行醫療技術和手術管理有關規定,加強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
(三)遵循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行業標準和臨床路徑。
(四)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度、三級查房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手術安全核查制度等18項醫療核心制度。
第五十九條 醫院建立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體系。
(一)完善醫療安全管理相關工作制度、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
(二)完善防范、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預防、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保障患者醫療安全。
(三)參加醫療機構責任保險和醫務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引導患者參加醫療意外保險。
第六十條 醫院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一)醫院設立病人投訴與服務部門,開設醫患糾紛處理窗口,對外公布醫患糾紛處理制度、服務流程和投訴電話。
(二)醫院支持醫患之間依法處理矛盾糾紛,支持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
第六十一條 醫院致力于推進平安醫院建設。
(一)設立保衛工作部門,建立健全安全監控與巡防、應急處置與救助等制度,與轄區公安部門建立警醫聯動機制,維護醫療服務秩序,保護醫院、醫務人員和患者的合法權益與安全。
(二)通過宣傳倡導,營造尊醫重衛社會環境,引導患者及家屬遵守醫療服務秩序,配合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檢查治療,依法解決醫療糾紛。
(三)成立平安醫院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指導、檢查、督促全院員工的安全生產。
第六十二條 醫院的醫療事故、醫療損害責任及其它醫患爭議的賠償及處理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江蘇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蘇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醫療服務投訴及糾紛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行。醫院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案件,按規定及時向上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八章 醫院監督機制
第六十三條 醫院接受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配合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
第六十四條 醫院接受上級黨委和政府對醫院運營管理情況的日常監測和年度績效考核。
第六十五條 醫院的床位總數、人員總量、領導職數、內設黨政管理機構,以及崗位設置方案、崗位管理制度、人員招聘方案和聘用合同樣本、薪酬分配方案等,按照有關規定報上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備案管理。
第六十六條 醫院建立內部審計制度。
(一)醫院設立醫院內審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
(二)實行總會計師制度,加強會計核算和審計監督。
(三)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審計工作方針,以大型設備、物資采購、基建、修繕工程審計為重點,每年對醫院各類資金的使用進行全面審計,保證醫院資金的正確合理使用。
第六十七條 醫院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
(一)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分工協作機制,嚴格執行醫院決策機制。
(二)嚴格執行藥品、耗材網上采購和醫療設備陽光采購制度。規范修繕工程管理,嚴格執行招投標、工程監理等制度。
(三)通過信息化手段規范決策、基建、采購、人事、財務等權力運行。
(四)貫徹落實黨務公開、院務公開、醫務公開制度,推行科務公開。
(五)定期開展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和醫德醫風教育活動。
(六)設置紀委書記和工作部門,對醫院黨員干部和黨風廉政建設進行監督。
第六十八條 醫院推行全面績效考核,建立和完善科室績效考核制度,對科室運行情況進行日常監測和年度績效考核。醫院嚴禁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嚴禁將科室、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第六十九條 醫院建立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考評制度。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考核結果與其職稱聘任、崗位聘用、薪酬待遇、評獎評優等掛鉤。
第九章 醫院社會責任
第七十條 醫院嚴格執行醫保管理制度,加強三合理管理,全面開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為醫?;颊咛峁┌踩?、健康、便捷的醫保服務。
第七十一條 醫院積極參與臨床醫學研究機構建設,建設藥械臨床試驗平臺,支持藥械企業創新服務產品,促進醫學科技進步。
第七十二條 醫院按照規定加強與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溝通、聯系與合作,落實社會責任,支持上級黨委和政府構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社會治理新格局,推動健康深圳建設。
第七十三條 醫院不參與企業營利性經營活動,不設立“院中院”,不開展科室承包。
第十章 附則
第七十四條 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相沖突的。
(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發生變化,需要對章程進行相應調整的。
(三)醫院名稱、類別等級、辦醫宗旨、發展目標等實際情況發生變化的。
(四)章程內容與患者利益或員工整體利益不符的。
(五)有權提議修改章程的機構認為應當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五條 醫院按照如下程序修訂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訂工作小組,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章程修訂意見。
(二)將章程修改意見逐級提交院長辦公會、黨委會審議,形成章程修訂草案。
(三)將章程修訂草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由章程修改工作小組就修訂情況與主要問題,向職工代表大會做出說明。
(四)報請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五)以醫院名義發布,并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七十六條 醫院依據本章程制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按照本章程實施管理和履行職能。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政策辦理。
第七十七條 本章程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蘇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蘇州市中西醫結合 (木瀆人民) 醫院
二O一九年三月二日
地址: 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下沙塘39號,郵編2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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